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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董镇整董****处理中心建设项目(EPC)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整董镇整董****处理中心建设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 6760.14 ㎡(详见招标公告)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5-14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0879-****012 |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21日23时59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选择**市)”,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若有)。“**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为【https://ggzy.****.cn/#/homePage】,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需按“**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本项目招标文件仅支持网上获取方式,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白文播 |
| 办公电话: |
190****82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岩温叫囡 |
| 办公电话: |
151****6622 |
移动电话: |
151****6622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整董镇整董****处理中心建设项目(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5-2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6-05 08: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会-(**)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584.9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工程施工及其他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①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确保成果资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查;②设计相关配合及图鉴、配合有关报审报批手续、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资料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与协调、施工过程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2、工程施工: 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各分部分项施工任务,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归档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其他服务: 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须【小于等于两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投标。 |
| 资质要求: |
1、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委派,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 附件: |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1 |
变更公告.pdf |
2025-05-14 15:53: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