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G347南德线**段路面修复与预防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及交工检测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涂股长 联系方式:138****2488 | |||||||||
| 最高限价 | 135903.29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回龙西路府园商苑4号楼 联系方式:159****2349 | |||||||||
| 方式 | 比选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3日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交)工验收结束止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交)工验收结束止 | |||||||
| 地 址 | **市新站区蔡伦路499号年产五万吨轴承精密自动化建设项目车间及2幢厂房 | |||||||||
| 投标价(元) | 1083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崔小军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市精鑫土木****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交)工验收结束止 | |||||||
| 地 址 | ******开发区金河路1号 | |||||||||
| 投标价(元) | 1094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桂杨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华达交通****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交)工验收结束止 | |||||||
| 地 址 | 安****经济开发区汤口路41****科技园1号楼一楼、二楼 | |||||||||
| 投标价(元) | 107625.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梁蒙 | |||||||||
| 公示期限 | 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17日17:00 | |||||||||
| 若参选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选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比选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回龙西路府园商苑4号楼,联系电话:159****2349。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