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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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崎社**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 |
招标阶段 |
EPC+O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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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 15-2.2.4(8)条款-技术部分(65分)-(三)可运营资产的统租、建设、改造及运营部分(17分)-评分标准“对本项目有进行详尽的市场调查分析,并作出明确可行的整体管理思路及全盘规划,体现项目特色的运营方案。有提供符合要求的总体运营方案,得3分;在满足上述基础上,抓住本项目的特点分析,并在方案中详细提供了对本项目的管理重难点分析理解、整体服务设想目标以及管理方式,符合本项目管理特点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或者提供的方案不符合的不得分”修改为:“对本项目有进行详尽的市场调查分析,并作出明确可行的整体管理思路及全盘规划,体现项目特色的运营方案。有提供符合要求的总体运营方案,得3分;在满足上述基础上,抓住本项目的特点分析,并在方案中详细提供了对本项目的管理重难点分析理解、整体服务设想目标以及管理方式,符合本项目管理特点的,得5分。未提供方案或者提供的方案不符合的不得分”,其余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 15-2.2.4(8)条款-技术部分(65分)-(三)可运营资产的统租、建设、改造及运营部分(17分)-评分标准“对项目内低效空间及用地提供具体的方案,包括运营模式、运营内容估算金额等;方案内容齐全且可行的得1分;在满足上述基础上,方案内容描述完整符合实际需求,细节考虑到位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修改为:“对项目内低效空间及用地提供具体的方案,包括运营模式、运营内容估算金额等;方案内容齐全且可行的得2分;在满足上述基础上,方案内容描述完整符合实际需求,细节考虑到位的得4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其余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三、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重要 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 合同条款及格式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约定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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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5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0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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