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溧出[2025]07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规划指标要求 |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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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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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
**区永阳街道**大街以南、随园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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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9.34 |
商业/零售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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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50 | 建筑限高 ≤ 35 | 15 ≤ 绿化率 | 40 | 420 | 2100 | 3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区永阳街道中**路17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3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私****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地块其他要求如下: ****: 1.该地块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销售。 2.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3.地块新型建筑工业化指标要求以《关于征询**大街以南、随园路以东无想国际创业小镇城隍庙H10地块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指标的复函》意见为准。 4.该地块地上建筑物已建成,建筑面积2062平方米,竞得****人民政府****办公室支付已建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1028.129737万元(不包含在挂牌出让起始价中);由竞得人与国资办另行结算。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17号
联系电话:025-****6282
联系人:**区土地 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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