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工业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 **省**市高新区百草路1018号 | **** | **花园****公司 | 项目将在现有厂区内的预留地块上建设****二期制剂车间和质检车间,占地面积约6667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约11691.39平方米。项目的制剂车间主要生产制剂类产品,含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剂型,年产片剂约139000万片,胶囊41600万粒,颗粒剂100万瓶(100g/瓶)。项目的制剂车间含药品的存贮仓库,含原辅料库、包材库、成品库等。本次将现有厂区的产品检测室迁至本次**的质检车间,主要对全厂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测等。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 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做好防尘降尘工作,严格按照《**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成府函[2018]120号)、《关于印发**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川建发[2019]16号)、《****建设局关于强化重点区域扬尘管理的通知》(成住建发[2019]307号)等的要求执行,做好防尘降尘工作,采用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降低物料疏运过程中的落差,及时清除路面渣土,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装修废气:采用优质环保装修材料,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内已建预处理池(50m3)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 施工期****回收部****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 ①制剂车间废气:2F生产车间均为按照GMP要求设计的洁净厂房,洁净区净化系统具有初效、中效、高效过滤系统。生产线各设备均为全密闭设备,制粒、干燥、胶囊填充、压片包衣工段产生的药物粉尘通过设备排气口处连接的管道进入楼顶一套布袋除尘器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4排放;干燥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后,不凝气经过密闭管道引至一套“水喷淋+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4排放。②质检过程涉及挥发性有机试剂的实验操作过程在通风橱或万向罩下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雾、氨气等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化学试剂挥发的废气由通风试剂柜收集;引至楼顶一套“SDG干式吸附+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5排放。③液态危废暂存间:采取源头控制,其中危废均采取专用密封桶,在贮存过程不易挥发有机废气,为进一步加强有机废气的管控,企业拟对增设抽风口进行抽风,废气经“单级活性炭”处理后于屋顶排放。④****处理站,通过加盖、加强绿化及定期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⑤依托现有工程锅炉提供蒸汽,已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⑥项目细胞培养产生的细胞呼吸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紫外消毒”处理后,由排风系统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坪清洗废水、分析检测废水、纯水设备废水、生活污水等。已设1座预处理池(20m3)、依托厂区已建的1座12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CASS工艺”。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最终进入成****处理厂处理达到《**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处理厂”的标准后排入**河。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基座消声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对运行设备做到勤检修、多维护;加强管理、教育,文明操作;合理安排时间;合理进行总平布置,****实验室内,并利用建筑物进行隔声。 4、固废 一般固废:未沾染化学品废包装****公司、纯水制备废过滤器及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除雾器、废SDG吸附剂、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污水处理站污泥、沾染化学品/药粉废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实验固废、不合格药品、净化系统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紫外灯等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管委会6楼**高新****管理局****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3719 联系传真:028-****050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