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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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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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201.5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项目位于**市**区六虹桥路1000号****学生寝室春华园1-2幢一楼(S19,面积41.51㎡)(权属证号:温国用(2013)第3-301973号),春华园5-6-7幢一楼部分(S23-24,面积76.59㎡)(权属证号:温国用(2013)第3-330760号),春华园8幢一楼(S10-S18,面积510.86㎡)(权属证号:温国用(2013)第3-330760号),秋实园11幢一楼(S1-S8,面积636.7㎡)(权属证号:温国用(2013)第3-330760号),总面积合计约1265.66㎡。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5-1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5-28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区六虹桥路1000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熊先生;厉女士|联系电话:138****4336、0577-****0122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其他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温国用(2013)第3-301973号、温国用(2013)第3-330760号,权属人:****。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综合评议方式。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7.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林**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1081 |
| 联系地址 |
**市**区六虹桥路1000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01.5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底价:底价201.5万元/年,租期内租金保持不变。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应于收到本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需****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进行结算,后续每年的租金应在上年租期到期一个月前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生活超市、咖啡、西式快餐、眼镜店、移动营业厅等商业业态综合体。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参议底价:项目最低年租金报价为201.5万元/年。 2.项目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项目装修期计入租期并计收租金,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之日开始计算。租期内租金保持不变。 3.项目业态:商业 ▲(1)必须包含业态(8种):眼镜店、照相店、打印复印店、移动营业厅、电信营业厅、干洗店、理发店、电脑维修店且每个业态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 (2)其他业态: ▲①生活超市:需要有品牌,经营面积不得少于300㎡。所售商品要有品质保证,物价不****超市。须为出租方提供挂账结算、免费配送服务。须提供校园一卡通结算。经营品类满足师生需求(出租方有特殊商品要求售卖的,如公共卫生安全用品,中标方必须响应)。 ②咖啡:需要有品牌,推荐品牌:瑞幸同档次及以上品牌(如瑞幸、costa、Tims、星巴克等),按现有品牌供货。经营产品要有品质保证且不得高于同地区零售价格。 ③西式快餐:需要有品牌,可经营品牌如:肯德基、麦当劳、汉堡王、德克士等。经营产品要有品质保证且不得高于同地区零售价格。 (3)根据师生需求也可以引进茶饮、蛋糕烘焙等业态,经营产品要有品质保证且不得高于同地区零售价格。 (4)不得经营中式快餐类,不得使用明火设施设备,不得经营通过炒、爆、熘等方式烹调的餐饮,不得经营对周边产生环境、噪声等污染的影响师生生活的行业,不得出售烟草产品。 ▲(5)不可经营业态:快递及出租方规定的其他业态。 本标的经营范围的确定,不影响出租****商铺做相同或相近业态的合理规划;出租方对经营范围的限制享有最终解释权。 ▲4.承租方须按期完成装修,并于2025年9月1日前正常开业。其中必须包含的业态(8****超市须提前完成,并于2025年8月25日前正常开业。 ▲5.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装修保证金20万元。若承租方未按投标文件装修开业,没收装修保证金,出租方有权收回重新招选。装修保证金在装修验收、审价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账户名:**** 账 号:120********00009448 开户行:工行新桥支行 ▲6.装修硬装投入(不含设备)不低于人民币200万(以投标文件响应金额为准),装修完毕后3个月内须提供出租方指定专业审价机构的审价报告,以证明投入情况,投入不足的需将不足金额上缴出租方,由出租方委托进行装修补足,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装修保证金。审价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为承租方免费提供一间不少于15㎡的管理用房,水电费由乙方自负。 8.承租方擅自停业超过3天的,每停业一天扣除经营保证金1万元,并补交停业期间全额租金。 9.营业时间:教学周每天早7:00至22:30,非教学周根据出租方要求执行。其中,****学校暑假期间须保证每天不少于10小时营业时间。 10.项目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取整数,不接受保函。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1.****中心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受让人的参议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受让人须在签订项目《房产租赁合同》前一次性补足差额部分的履约保证****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12.其他: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以参议人提交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中的声明为准】。 (二)参议人无不良负债余额【****银行****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报告)为准】。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5月15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5月28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资产展示安排):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28日17时00分止。 3.项目集中看样(踏勘现场)时间: 2025年5月19日14时30分 ,地点:**市**区六虹桥路1000号****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方式: 0577-****1081。 4.咨询、报名地点(资产展示地点):**市**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广场2号楼1409室 5.看样地点:**市**区六虹桥路1000号****。 6.咨询电话:136****0329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 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熊先生;厉女士 |
电话 |
138****4336、0577-****0122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广场2号楼1409室 |
| 联系人 |
熊晋 |
固定电话 |
057****70122 |
| 手机 |
136****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