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5-92)义乌浙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12块广告位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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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5-92)****物流中心12块广告位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4,800.00 元/年
共计12个户外广告位,面积约504㎡;其中12块广告位分别位于一区钢结构东侧一块、二区钢结构西侧一块、三区钢结构西侧一块、五区钢结构西侧一块、七区钢结构东西两侧四块、八区钢结构东西两侧四块。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
所在地区 **省 **市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5-15
2025-05-21
****物流中心

项目咨询请联系 虞女士|联系电话:0579-****6623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中心12块广告位
计量单位 1 所在地 ****中心
型号 广告位 数量 1.0000
标的状态 使用中(原合同到期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招租的广告位中实际数如若有所偏差,以实地查勘数为准。招租的广告位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2、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3、此次招租的已搭建设施的广告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原有设施,并且须无条件负责该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未搭建广告设施的广告位广告设施由承租方制作安装,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审批问题导致无法使用广告设施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应负责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安全检查工作,到期后广告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当健全制度、落实措施,保证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使用,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刻整改,遇台风、汛期等恶劣天气,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给予拆除。因广告设施发生倒塌、坠落等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依法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5、为强调广告设施的安全性,同时也为规避风险,减少损失,建议受让方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完毕验收****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品种(户外广告牌综合保险、第三方意外险等)。 6、承租方利用该广告设施设置广告内容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等法律之规定,****监管局审核批准,并确保其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规范、整洁、美观。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3777
联系地址 **市**西路立交桥旁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4,8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一年一付,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出租用途 发布广告(要求在广告位投放中80%以上版面用于公益广告)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000元;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2、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 3、广告位竞得人自第一年起广告位租金交纳依照《广告位租赁合同》提前一个月直接交至出租方。 4、竞得人制作广告前,广告内容须经出租方审批。 5、竞得人所发布的广告不得发布低俗、裸露、不文明类广告,广告宣传内容应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告宣传画面均由出租方进行备案后方可发布。 6、竞得人需在合同生效且广告涉及相关行政审批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广告位内容上新,公益广告中允许保留广告位招租字样(不允许纯粹广告位出租画面,要求在广告位投放中80%以上版面用于公益广告)。 7、在租期内,****政府政策调整、市场搬迁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广告位使用权或拆除广告设施的,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将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其他任何补偿及赔偿。本轮租赁期满后,下一轮广告位将由出租方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8、标的以现状出租,面积以实地为准,意向报名人需自行实地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出租方不负责维修、改造等。
租期 2年(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本次公开招租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1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5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5个周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广告位租赁合同(样本).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虞女士 电话 0579-****6623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5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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