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我院对2025年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8日-5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地点:****历山路办公区(**市**区历山路146-6号)综合办公楼907室
二、报考岗位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面)。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照片为同一底版,背面须标注姓名)。
4.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附件1)。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包括大专及以上各阶段,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6.残疾人证书(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本人签字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承诺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相关证书(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2月17日之前取得,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和**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三、个人放弃声明
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25年5月19日16:30前将《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附件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仅用于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准考证(需注明“仅用于放弃****面试资格”)等资料手写签名并摁手印后,将扫描件发送至****@sdis.cn,同时将原件寄送至:**省**市**区历山路146-6号****党政办公室,邮编:250014。
四、其他事宜
1.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在职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须签订《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并在招聘单位确定的统一考察时间前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仍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3.留学回国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未提供教育部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在2025年9月30日以前仍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因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情况在我院网站进行公告。
5.考生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6.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考生,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未尽事宜,按照《202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15号)《202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1-****9207
附件:1.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2.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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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