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鸣犊街道留公小学操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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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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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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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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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长****小学操场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长****小学操场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001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姓名 裴慢慢、吁元铭、徐睿 联系电话 152****9501
开标时间 2025年5月14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开标室304
评标情况 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 推荐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 ****182.93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 60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358.71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 60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 ****408.51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 6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 推荐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李勤本 二级注册建造师 陕261****29409 完全响应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齐波 二级注册建造师 陕261****34434 完全响应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 刘景 二级注册建造师 陕261****17241 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3个日历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二)所提异议的内容;(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异议提出书面材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五)法定代表人办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152****9501。
其他公示内容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5月15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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