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拍字〔国土〔2025〕02号(sn202425)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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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标的信息
**编号:**拍字〔国土〔2025〕02号 宗地编号:****
宗地名称:**** 用地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土地面积:1785.45平方米
主要用途年限(年):58年
所属行政区:**市/绥** 批准机关:****政府
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面积:1785.45平方米 年限(年):58
地块位置:绥**长铺镇大公坪路
出让规划指标信息
容积率:1% 绿地率:30%≤L 建筑密度:JM≤32%
交易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06月05日 10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保证金缴纳金额:150.5万元
起始价:301.0万元
增价幅度:10.0万元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公司:是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是
是否有底价:否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拍字国土公告〔2025〕02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交易编号: **拍字〔国土〔2025〕02号
宗地总面积: 1785.45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绥**长铺镇大公坪路
主要用途年限: 58年 容积率: 1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32%
绿地率(%):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级别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1785.45 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301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新出让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金或者闲置土地的单位和法律法规及公开出让文件另有限制的不得参与竞卖;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 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进行。各地块拍卖开始时间分别为:

****:2025年06月05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拍卖起始价301万元,竞买保证金150.5万元。

2、出让地块土地总面积为1785.45平方米,其它详细规划条件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绥自 然资[2024]地字第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该宗****储备中心交付给受让人,交付土地条件为拍卖时的土地现状。交付土地时,****储备中心协商土地交付其他相关事宜。

4、该宗地公开出让成交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 网》公示,并通知受让人依照本出让方案确定的土地******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从交付土地之日计算。

5、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交付成交价款50%土地出让金,余款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交清。

7、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竣工时必须依法向我局 进行申报。

8、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

9、受让人在申请土地登记时,必须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价款及相关费税支付凭证、 《交付土地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10、受让人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部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

11、本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包括按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相关费税包括交易服务费、土地出 让契税等,由受让人按标准另行缴纳。

12、公共设施建设期限:自交付土地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建设,宗地范围城镇道路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竣工 后,****政府。

13、受让方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价款、开发利用土地。如受让方违约,按 照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出让期满或****政府收回土地使 用权重新处置。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739-****696 ****

0739-****825(****权益股)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39-****68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 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

2025年05月15日



出价记录
轮次 竞买编号 出价时间 出价额度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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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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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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