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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开发区尚府街271号
二、受让人
名称:****
场所:**省**市**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
段551号4号楼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22MAC4XMTB7L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省**县坪河镇甘树坪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开采规模:50万立方米/年
地理位置:**县坪河镇
面积:0.24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可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利用原生产系统进行开采且向同一主体出让,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8日
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反映。
联系电话:0827-****265,联系地址:****开发区尚府街271号。
本公示在自然**部网站同时发布。
****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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