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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1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9-****109
通讯地址:****
邮 编:011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公司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环审表〔2025〕3号 | 2025-5-12 |
| 2 | 关于京能**特高压外送新能源32万千瓦风电临时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环审表〔2025〕4号 | 2025-5-12 |
| 3 | 关于D8井区钻井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环审表〔2025〕5号 | 2025-5-12 |
阿环审表【2025】3号-关于******公司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