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第24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5〕1号)精神,我厅****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活动供货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预算及要求
拍摄宣传视频和海报,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预算18万元,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遴选确定第三方专业制作机构,并由其具体组织实施。
二、参与主体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拥有专业制作团队,具有服务承诺能力。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全生产事故。
三、报名事项
(一)内容及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宣传片及宣传海报拍摄的具体方案,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的具体方案,相关资质证书,报价文件(加盖公章)。
3.企业近三年已开展的相关项目佐证资料(合同复印件,成果展示等)。
4.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供货单位报名表。
5.廉政承诺书。
6.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编制,按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一****省商务厅。
(二)时间及地点
参选单位应于2025年5月19日10:00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送至********建设处405室(**市**西路69号原政府大楼4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原则上不少于3家单位,经综合评分后得分最高者入选,总分100分(价格分20分,软硬件分60分,商务分20分),供货企业未到现场视为弃权。
****商务厅于2025年5月19日10:00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供货企业。
****商务厅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选择供货企业。
(四)供货企业确定后,企业应在2周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宣传视频制作及宣传活动实施。若因供应商原因未按时履约,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及第五百八十三条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若供货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视频、活动方案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供货企业应在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2小时内启动无偿修改工作,并不超过48小时完成修改直至采购人书面确认合格。对修改后仍不符合约定标准或拒绝按照甲方合理要求修改的,采购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追究供货企业赔偿责任。
(六)各参选单位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所提交的营业执照、业绩合同、人员资质、设备清单等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需清晰加盖公章),如发现存在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资质文件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与我省商务领域后续采购活动。相关违规行为将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建设处 陈阵
联系电话:0791-****6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