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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纤院2025年-2026年零星维修业务采购**玻纤院零星维修采购变更公告 | |
| 本公司于2025年05月07日发布的**玻纤院2025年-2026年零星维修业务采购**玻纤院零星维修采购(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提醒: 1、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线上提交内容与线下提交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2、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落款时间、提交时间均须在“竞争性谈判须知”第4条“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交”规定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文件。标书代写 |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