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基础工程阶段性(北部区域)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北部区域占地面积12.2793hm2,占地类型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库容量为51.3万m3,其中填埋量40.7万m3,覆土量10.5万m3
建设地点:**省**市**县义兴镇盘道凹村(已搬迁)东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2995hm2(合484.49亩),占地类型为林地、其他草地,中心经度:东经113°34′38.12″,中心纬度:北纬37°17′20.80″。
本次主要是针对该项目北部区域的基础工程进行验收,北部区域占地面积12.2793hm2,占地类型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库容量为51.3万m3,其中填埋量40.7万m3,覆土量10.5万m3,北部区域基础工程主要建设有拦挡坝、排水涵洞、排水竖井、洗车平台、石灰乳制浆站、截水沟等。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取得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边沟、排水涵洞、拦挡坝、马道排水渠、防护边坡等。
公司于2023年9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局于2024年8月7日以市环函〔2024〕197号下发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
本次北部区域建设工程于2024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月主体及辅助工程基本建设完成。本项目从立项备案到调试过程,均未发生环境投诉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土地整治项目北部区域的拦挡墙工程、排水涵洞、截排水工程、运矸道路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本次仅针对北部区域的基础工程进行验收,不包含边坡护坡工程和覆土造林工程。
2025年5月5日,****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现场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公司)拟公开****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基础工程阶段性(北部区域)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