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5〕95号
关于**县台风水浸灾害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设中心:
《关于上报**县台风水浸灾害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政府办公室对****建设局《关于实施**县台风水浸灾害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浮滨镇、樟溪镇、高堂镇、柘林镇、**镇、钱东镇、建饶镇、汤溪镇、三饶镇、**镇、**镇 、新塘镇、联饶镇、汫洲镇、**镇、海山镇、大埕镇、饶洋镇、**镇等19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为**、改建管道21600m,**、改建排污渠16100m,排水沟渠清淤25000m,原址**挡土墙50000m3,各类排污口增加及改造125处,泵站一座。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0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3345.20万元,其中:工程费19816.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09.24万元、预备费1519.2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十、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准备工作,按现行规定推进设计环节,抓好投资控制,确保按时完成。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城综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 、****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上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