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审批文件 名称 |
****关于******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审批文件 文号 |
长环评(金经开)〔2025〕4号 |
| 审批时间 |
2025年5月12日 |
| 审批文件 全文 |
见附件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告期: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31—****2561 通信地址: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05办 邮编:41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