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司2025年度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8日09: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司2025年度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49万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采购项目的性质 |
| 1 |
1 |
****公司2025年度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监理服务 |
质量目标: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设计文件与合同要求,以及经采购人和实施方、监理方三方签字认可的变更要求等(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者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版原件;标书代写****银行****银行开具的,须附上情况说明,未按以上要求为无效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否则无效。
③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⑧供****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采购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2)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价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价现场,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5日至 2025年05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时间)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2)磋商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3)报价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30(**时间)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30(**时间)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询问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3306、****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2.2投诉
2.2.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4、****银行账号
开户名: ****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 350********05253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徐一彬、林锦芬、**/0591-****3310)、负责人(林秀晶、黄丽婷、黄稀瑾/0591-****3306)。
6、公司邮箱:****@163.com。
名 称:****
地 址:**市
名 称:****
地 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0591-****3310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 话:0591-****3310
网址:zfcg.****.cn
开户名:****
****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