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路由器 | 华为路由 BE3 Pro | 华为路由 BE3 Pro | 华为路由 BE3 Pro | 个 | 10 | 否 | 是 | 是 | 华为BE3pro 千兆路由器无线速率2.4GHz理论协商速率为688Mbps;5GHz理论协商速率为2882Mbps;理论协商速率总和3570Mbps无线频段2.4GHz 5GHz,支持双频优选网口传输协议802.3、802.3u、802.3ab有线网络接口WAN和LAN接口自适应:入户网线可以插任意一个网口,均可以上网。提供3个10/100/1000M自适应速率的以太网接口。频率范围2.4GHz:2.4-2.483 GHz;5GHz:5.15-5.35 GHz, 5.725~5.85 GHzRAM512MBROM128MB无线参数传输标准5GHz支持 IEEE 802.11be/ax/ac/n/a 2*2 MIMO,2.4GHz支持IEEE 802.11be/ax/n/g/b 2*2 MIMO无线速率2.4GHz理论协商速率为688Mbps;5GHz理论协商速率为2882Mbps;理论协商速率总和3570Mbps无线频段2.4GHz 5GHz,支持双频优选天线外置4根高增益天线有线规格网口传输协议802.3、802.3u、802.3ab软件功能WiFi模式支持 穿墙,标准,睡眠三种模式QoS特性支持设备限速QoS;支持自动识别业务流的智能QoS特色功能支持灵犀双Wi-Fi,鸿蒙超级路由,可视化智能诊断,儿童上网关怀,手游加速,鸿蒙智联,双频优选,网口盲插,802.11kvr,Wi-Fi中继,Wi-Fi定时开关,客人Wi-Fi,信道自动优化,远程管理,IPv4/IPv6,PPPoE/DHCP/静态IP/Bridge WAN上网方式,MAC地址克隆,MAC地址过滤,DMZ/虚拟服务器等功能。 |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764581)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