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5-15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庄西线张家湾至梯子山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5月14日****交易中心结束,****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 推荐意见 | 1 | 2 | 3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
| 预期中标价(元) | ****4226 | ****5096 | ****8118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安全目标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 工期 (日历天) | 143 | 143 | 143 |
****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 1 | 项目经理 | 王显云 | 二级建造师 | 辽****113 37407 | 1 |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17 G00676 | 2 | |||||
| 2 | 项目总工 | 李壮 | 工程师证 | ****26973 | 1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 1 | 2024 年**市辽小线花尔楼至西河堡段修复养护工程、通武线**至张家湾段、通武线张家湾至少为营段预防养护工程、通武线**大桥、庄西线小**大桥养护工程 | ** | 2024年10月 | |
| 2 | 2022年**市阜锦线(二沟至小**段)修复养护工程、阜锦线(松林堡至杨迁台南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 **** | ** | 2022年10月 |
******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 1 | 项目经理 | 徐莹 | 二级建造师证 | 辽221****17958 | 1 | ||
| 安全B证 | 辽交安 B19G00201 | 2 | |||||
| 2 | 项目总工 | 刘圣福 | 工程师 | ****302062 | 1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 1 | 国道G202黑大线信台 子至张家桥段路面改造工程 | 大****管理段 | **市**区 | 2023年11月 |
| 2 | **市沈海线(高坨至**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2 标段 | ****事务中心 | ****市沈 海线 | 2024年10月 |
**富诣达****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 1 | 项目经理 | 武林 | 一级建造师证 | 辽121********00274 | 1 |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17G00070 | 2 | |||||
| 2 | 项目总工 | 张闯 | 高级工程师 | ****02924 | 1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 国道通武线官山至抚 顺县界段改建工程设 计施工总承包( EPC) | 服务中心 | **县 | ||
| 2 | 2020年**省普通干 线公路纤维碎石封层 预防性养护维修工程 施工 | **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中心 | **县 | 2020年10月 |
| 3 | G230通武线小**官 山段改建工程(路面 工程) | **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服务中心 | **县境内 | 2021年8月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19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运输局
单位地址:**市**新区宝地城B1-2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0416-****373
招标人:****
地 址:**市**区人民街五段14号
邮 编:121004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16-****0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谭**、李阳
联系电话:024-****344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