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25〕10号)、《**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嘉商务联发〔2025〕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消费,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现将2025年度**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第四批)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15日至5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人:金晓辰
联系电话:0573-****8568
邮箱:****28586@qq.com
附件:**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明细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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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