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水库、溪口水库二十年经营权项目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2025-05-16 |
| 2025-06-13 |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女士|联系电话:0576-****5180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水库、溪口水库二十年经营权项目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无形资产 | 名称 | ****水库、溪口水库经营权项目 | ||
| 技术适用范围 | **市2****水库 | 主要产品 | ****水库、溪口水库经营权项目,出让期限20年 | |
|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 其他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水库、溪口水库经营权项目出让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 5.转让方及产交所对本次出让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出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开发区****开发区****中心3楼303室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82MB****705A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25,660.82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全额支付经营权转让款。****交易所****水利局指定账户,****财政国库。收款账户:****水利局,开户行:****银行**市支行,账号:120********01030039。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300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账号:120********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水库、溪口水库经营权,交付时不应附带任何负债、抵押、质押或担保。 3、受让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转让方提供的场地运营,并准备经营权所需相关资料。 4、运营期间,受让方按规程规范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环境、安全生产等防治措施。 5、运营期间,受让方应当每年完善年度控运计****水利局审查,并制定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做好工作台账;****管理部门要求,确保安全,同时不影响周边环境。 6、运营期间,受让方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故,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自行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人员,以便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7.出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8.出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9.出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出让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 ||
| 展示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 ||
| 展示地点 | 现场展示 | ||
| 联系人姓名 | 钟先生 | ||
| 联系人电话 | 151****1215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00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2个周期。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1.《授权委托书》.doc 、 2.《实地勘察证明》.doc 、 6.《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11.《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3.《特别事项约定》.doc 、 8.交易合同(1)(1).docx |
| 材料附件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576-****5180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市府大道777****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s://www.****.com/TZPT/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钟诚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