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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管理中心《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示单》等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信息导入、困难学生信息比对后,对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开展量化认定和调查认定,对已受助的家庭困难学生开展复核认定,现将认**果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5日-5月21日(5个工作日)
来访接待部门:****办公室(行政楼413)
学院工会(行政楼207)
来访接待时间:8:00-11:30,14:30-17:30
意见反馈电话:****7296(公开办)
校务公开监督电话:****8595(监督办)
附件:1.****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和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复核认**果一览表(动态调整)
2.****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和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复核认**果一览表(系统新增)
3.****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和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复核认**果一览表(新增退役复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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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