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大湖溪沥、莲塘沥流域排水管网完善项目施工 | ||
| ****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大湖溪沥、莲塘沥流域排水管网完善项目施工 | ||
| ****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大湖溪沥、莲塘沥流域排水管网完善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 ||
| 正常 | ||
| 2025-05-15 16:00:00 | ||
| 2025-05-19 16:00:00 | ||
| 2025-05-15 15:37:32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大湖溪沥、莲塘沥流域排水管网完善项目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中心**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大湖溪沥、莲塘沥流域排水管网完善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5月14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8家,名单如下: 1.****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 3.******公司; 4.**市****公司; 5.****; 6.**市****公司; 7.****公司; 8.****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8家投标人全部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推荐以下5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校验码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5****领导小组按程序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市****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1.55%;投标报价:****4591.55元。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 | 桑高超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37186)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2)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市****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1.63%;投标报价:****0575.63元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 | 黄树荣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03277)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2)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74%;投标报价:****6672.02元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 | 侯夺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吉122********00252)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2)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市****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市**区龙丰上排永联路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欧阳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268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2-****262 | ||||||||||||||||||||||||
| 联系地址 | **市**区龙丰上排永联路1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15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5月19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30)。 | ||||||||||||||||||||||||||
|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