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之都股份有限公司机房迁移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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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迁移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机房迁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于2025年5月15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托管机房¥240660.00元/年,搬迁¥596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公司

投标报价:托管机房¥345600.00元/年,搬迁¥50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托管机房¥307200.00元/年,搬迁¥1200.00元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反映。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与烟墩路****广场G1栋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5696、155****2306

电子邮箱:****@qq.com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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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5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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