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卡阳(宁东)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路116号
邮编:810007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 1 | **卡阳(宁东)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 **省**市**区、化**族自治县和**市**区 | 国****公司 |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本工程建设内容:(1)变电站**工程:**750****电站1座(站址位于**市**区**乡,变电站总征地29.91公顷),**容量为2100兆伏安的主变压器3台,**750千伏出线间隔4回、330千伏出线间隔12回;每台主变低压侧各配套建设120兆乏电容器3组及120兆乏电抗器1组;**240兆乏高抗1组(至官亭II回);**120立方米主变事故油池1座、45立方米高抗事故油池1座、25立方米化粪池1座。(2)卡阳(宁东)750千伏线路**工程:****~官亭π接入卡阳750千伏线路工程,将**~官亭750千伏线路断开接入卡阳750****电站,形成**~卡阳Ⅰ回750千伏线路和卡阳~官亭Ⅰ回75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14.5千米,**杆塔29基,π接线路需拆除原750千伏官宁线路2.55千米、直线铁塔6基,线路全线均位于**区。**拉西瓦~官亭π接入卡阳750千伏线路工程,将拉西瓦~官亭750千伏线路断开接入卡阳750****电站,形成拉西瓦~卡阳750千伏线路和卡阳~官亭II回750千伏线路,**线路长35.5千米,**杆塔75基,π接线路需拆除原750千伏拉官线路0.65千米、直线铁塔2基,**区内**线路28.5千米,化**族自治县内**线路7千米。(3)**750****电站改造工程:对位于**市**区上新庄镇的**750****电站进行改造,拆除原官亭间隔出线侧高抗并退出运行,不新增占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是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内合理布置配电装置,****电站电磁环境影响。****电站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千伏/米,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均为100微特斯拉。同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二是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电站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采取设置防火墙、隔声屏障或加高围墙等措施,****电站站区东侧厂界噪声达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工期,文明施工,不得施工扰民。变电站和沿线施工场所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变电站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输电线路经乡村居住区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经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区域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限值。三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最大限度加大敏感点水平距离。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采取永临结合方式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利用永久占地布设,通过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塔基面积、加大档距减少塔基数量和塔杆高低腿设计等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优化全线挖填方平衡设计,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综合利用余土弃渣,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施工中做好工程施工场地草皮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提升后期生态恢复质效。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采挖或破坏野生植物,对施工占地确实无法避让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取移栽等措施减缓影响。施工过程中,具备条件的应当同步开展生态修复,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平整临时占地,根据沿线生态环境特征进行生态恢复,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四是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控尘措施,变电站施工场地严格遵守“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工地道路100%硬化、土方和拆迁施工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100%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及车辆100%达标”八个百分之百要求,塔基建设和拆除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开挖土方等裸露场地,应及时加盖防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间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机械设施,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及设施,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严禁就地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五是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设施应远离水体设置,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施工营地内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理,禁止外排水环境。输电线路跨越白沈沟河段采取高塔一档跨越,不得在河道或河堤立塔。线路临近扎巴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时,应强化施工作业组织管理,严控施工废水产生,规范做好收集处置和回用。六是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塔基基础须拆除至地表0.5米以下,拆除物及时清理收集,不得随意丢弃。加强山脊等区域塔基施工管理,采取拦挡措施,严防开挖土石方随意顺山坡滑落散落,对无法杜绝的散落土石必须进行收集处置,严禁影响景观协调性。施工土石方不得随意弃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须集中分类收集处置。在站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期清****填埋场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及时收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在站内暂存,转移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七是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和建设事故油池、贮油坑以及连通管道。配备足量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事故状态下环境应急处置条件,防止事故工况下设备溢油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并及时更新事故报告联络方式。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0971-****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