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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向我局提出劳务派遣单位变更事项申请,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对申报材料和场地进行审核,拟同意**市****公司的劳务派遣单位变更申请,现予公示,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 变更前 |
******公司 |
**市**县河田镇人民南路219号 |
江锦杨 |
| 变更后 |
**市****公司 |
**市**县河田镇建设路60号二楼 |
黄德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县河田镇**路东段****
联系电话:0660-****500
****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