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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5年第十六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市房道万木林竹木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EPC) 预算评审 送审金额:7025.9341
2、**市迪口龟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一期) 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722.0297
3、****中心项目二期(寿星垅地块)土方外运工程 预算评审 送审金额:301.9809
4、**市环卫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垃圾中转站设备翻新改造工程 预算评审 送审金额:301.5808 (预编:法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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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