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市)退圩还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市)退圩还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湖(**市)退圩还湖工程
建设地点:**市**市
项目内容:**市**湖保护范围内的37.87km2圈圩圩堤(其中北部圈圩清退面积约34.37km2,**圈圩面积3.5km2)进行清退,对北部以养殖为主的圈圩进行淤
泥清除,清除淤泥面积约2.48km2,厚度为0.3m,保留自然保护区内现有芦苇荡及相关公共设施;北部圈圩圩堤清除土方在圈圩内就近土方平整,状元沟圈圩圩堤清除土方运至**湖外,**乔家尖及零星圈圩分段清除就近平整,调流缓冲沿湖堤防,清退区底泥运至**湖湖区外依法依规处置;对近岸滨岸进行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湖泊水域面积37.87k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姚凯文
联系电话:139****8081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电话:025-****0189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调查意见表下载连接见本网页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拨打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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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