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职工食堂食材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部分标包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服务商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采购6家食材供应商为**、****分行辖内食堂提供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划分为6个标包,具体如下:
| 标包划分 | 服务分行 | 估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年) | 中标人数量 | 服务区域 |
| 45 | 3 | 1 | **区 | ||
| 标包3 | **县支行 | 45 | 1 | **县 | |
| 标包4 | **县支行 | 45 | 1 | **县 | |
| 标包5 | **县支行 | 45 | 1 | **县 | |
| 标包21 | 42.99 | 1 | **县 | ||
| 标包23 | 42.99 | 1 | 天祝县 |
1.2估算金额:265.98万元(含税)。
1.3服务期限:3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职工食堂食材服务商采购项目(**、**、**、**、**) 第一次招标公告,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7****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及**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期间标包2、3、4、5、21、23没有任何供应商购标。
第二次招标公告,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及**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期间标包2仅有**市****1家购标;标包3****超市1家购标;标包4****商贸有限公司1家购标;标包5仅****超市1家购标;标包21仅有******中心1家购标;标包23仅有天祝县永雄蔬菜铺1家购标。
本项目已发布两次公告,期间内标包2、3、4、5、21、23均只有1家供应商参与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根据《****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文件中要求: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如公开招标公告发出后,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则应当进行二次招标。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N轮(N 2)公开招标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两家时,则与上述投标人进行磋商采购;若第N轮(N 2)公开招标某标包只有一家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时,则与上述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与标包2、3、4、5、21、23有效供应商进行谈判。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标包2**市****;
标包3****超市;
标包4****商贸有限公司;
标包5****超市;
标包21******中心;
标包23天祝县永雄蔬菜铺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4.1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
4.2发布媒介:本项****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n)、(http://www.****.cn/)及**经济信息网(http://www.****.cn/)上进行采购前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敏、孙阳
电话:139****9692/158****8438
电子邮件:****@139.com/****@chinaccs.cn
地址:**省**市**区**北路500号
采购人:****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931-****760
地址:**省**市**区**路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