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一次发布)
项目编号:****交﹝2025﹞00014号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线下报名(地址:芳村大道南1号)。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区东沙街****联合社(以下简称“****”)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报名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4.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报名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样本、交易须知、交易规则、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报名人应认真了解核实本交易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名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5.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6.根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协商谈判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市**区农****管理中心受**区东沙街****联合社(以下简称“****”)的委托,定于2025年5月29日10:00在**区芳村大道南1号对紫荆道84号(**移动通讯基站)(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协商谈判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和人士咨询、报名。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紫荆道84号(**移动通讯基站)。
(二)交易资产类型:空地。
(三)交易资产座落位置:紫荆道84号。
(四)交易资产面积:15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有15平方米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五)交易资产的数量:1个。
(六)交易资产的用途:移动通讯基站。
(七)交易资产现状情况:闲置。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机构:**市**区农****管理中心。
(二)交易方式:线下协商谈判。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联社与报名人协商确定。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12000元/年起。
2.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年收取;租金递增方式:无。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年收取;租金递增方式:无。
4.交易保证金为¥0元(大写:零元);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0元(大写:零元)。
(五)租赁期限:5年内,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报名人需具备通讯基站安装及营运管理等从业资格。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联社,****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八)资产交付时间:计划于2025年6月1日。
(九)资产交付方式:整体交付。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三)本交易符合《****联社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二)中第5小点建设公共设施项目的情形,采取协商谈判方式进行交易。
(四)特别约定的违约责任:
1.****人民政府****办事处于2023年5月11日发出的穗荔东函(2023)98号《****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的通知》,****区委区政府部署,****工业园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业要求,倒逼产能严重过剩、工艺装备水平落后、高污染、高排放、不环保、低产值的产业退出,本联社为此制定了“三资”交易负面清单(被纳入的行业详见清单内容),本联社声明如下:
(1)凡有意向参与“三资”交易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了解“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内容,申请人一经报名参与“三资”交易即视为其已经****联社关于“三资”交易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
(2)申请人一经报名参与“三资”交易即代表其承诺不得引入或从事(含转租、**等)负面清单所列相关产业(项目);
(3)在“三资”交易合同履行期内,如本联社的“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发生变化的,按照前述原则执行,如届时另有新规定的除外;
(4)在“三资”交易合同履行期内,如中标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业依法取得对应主管部门批准的,则可以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引入或从事负面清单所列相关产业且未获批准的,视作中标人严重违约,本联社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业,没收所有保证金,并追究中标人****联社的经济损失。
2.(1)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出租方提前180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出租方通知载明的期限搬迁,本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视为违约,互不补偿或赔偿。
②如承租方逾期搬迁造成出租方未能按期移交场地的视为承租方违约,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物业内属于承租方的设备、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同意前述费用可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③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补偿款、建(构)筑物及附属物补偿、签约奖励及设施补偿费等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就此对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④如有营业损失补偿、搬迁费补偿的,归承租方所有及支配。
⑤承租方的租金及管理费计付至实际交还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2)合同期内,如遇出租方进行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集体发展连片开发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遇出租**市更新改造的,出租方提前一年通知承租方,遇出租方集体发展连片开发提前180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出租方通知载明的期限搬迁,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本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视为违约。
②如承租方逾期搬迁造成出租方未能按期移交场地的视为承租方违约,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物业内属于承租方的设备、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同意前述费用可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③承租方的租金及管理费计付至实际交还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五)本项目的合同甲方为****。
四、报名事项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5-05-16 09:00至2025-05-26 16: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须向****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非报名人本人或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要求填写《****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区农****管理中心凭《****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登记表》发放《****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资格确认书》。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期限(即2025-05-26 18:00)前携带《****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到**区农****管理中心领取《****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五、交易竞价
竞价人须在2025-05-29 10:00前携带《****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地址:**区芳村大道南1号)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价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价人身份证件;
(二)《****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非竞价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六、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地址:**区芳村大道南1号)或到交易机构**区农****管理中心(地址:**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街2号2号楼)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七、联系方式
权属人:**区东沙街****联合社
联系人:李建强 联系电话:020-****8068
交易机构名称:**市**区农****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市**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街2号
联系人:****中心 联系电话:020-****9530
监督机构:****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20-****6023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区农****管理中心所有。
附件:合同样本
**市**区农****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