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批后公告

审批
河北-张家口-怀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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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15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批后公告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节水指标要求,组织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政府(怀政字〔2025〕31号)批准实施的《规划》科学、合理、有序指导**县城市节水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依据相关法规要求,现将《规划》相关内容进行公告。
一、规划内容

(一)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识别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存在的问题。

(二)确**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明确近、远期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三)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内涝、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四)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提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针对现状问题,划**绵城市建设分区,提出建设指引。

(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根据雨水径流量和径流污染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进行分解。

(六)提出规划措施和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水安全保障、污染控制和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并提出与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建议。

(七)明确近期建设重点。明确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提出分期建设要求。

(八)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二、规划期限与范围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年,其中近期为2024—2027年,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范围。中心**位于柴沟堡镇,规划范围东起西洋河和南洋河交汇处,西至G7连接线,北**洋河,南到京新高速公路,规划总面积为27.44平方千米。

三、规划总体目标

以山林、水体、绿地格局为基础,构建具有“涵养、生态、净化、安全”功能的城**绵系统,将“渗、滞、蓄、净、用、排”原理渗透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中,构建渗透型的城**绵系统。

(一)水生态

通过海绵城市的统筹建设,识别公园、湿地等重要的生态斑块,构建西洋河、南洋河、崛仑屯**等生态廊道,保护湿地、水体等重要生态敏感区,通过生态空间的有序指引,留足生态空间和水域用地,实现河畅岸绿、人水和谐的局面。通过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地表径流得到有效控制。

(二)水安全

完善水安全工程体系,城市内涝得到有效防范。在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内,发生城市雨水管网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地面不应有明显积水;在内涝设计重现期内,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的底层住户不进水,道路中应保持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 15 厘米,机动车可通行;发生超过城市内涝设计标准的暴雨时,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水环境

通过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有效控制雨水径流面源污染,优化河湖水体循环与水质保障系统,构建清洁、健康的水环境系统。

(四)水**

通过强化城市水**管理与保护,促进非传统水**的综合利用和合理配置,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县水**的高效利用。再生水配套设施完善,提高再生水使用力度;提升城市雨水集蓄利用能力,实现净化雨水成为园林绿地灌溉、市政杂用等良好补充。

四、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15日,共30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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