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关于常规技术耗材项目采购公告部分内容变更(第二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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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为:****关于常规技术耗材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8日。

原公告地址链接:http://www.****.cn/xjwz/zwgk/gggs/ztcggg/202505/t****0508_****636.htm

二、主要更正信息

(一)将原公告第二项备注栏“响应文件中以各产品单价形式报价,据实结算,年采购总量不得超过165000元。”变更为“采取统一折扣形式报价,合同签订金额为165000×折扣率,以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二)将原公告第四项“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以各供应商所有有效报价的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中标。”变更为“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即最低折扣中标。(例如:茚三酮,预算价70元/瓶,报价为9折,结算价即70*0.9=63元/瓶。采用统一折扣,所有分项必须保持折扣一致)。”

(三)将原公告第六项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9时30分止”变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9时30分止”。

(四)将原公告第七项的“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5月14日9时30分”变更为“开标时间: 2025年5月21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五)将原公告附件1中的“5、其他要求(若有)”变更为“5、响应文件报价说明:采取统一折扣形式报价,合同签订金额为165000×折扣率,以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例如:报价为9折,茚三酮,预算价70元/瓶,结算价即70*0.9=63元/瓶,合同签订金额为165000×0.9=148500元。以上189个分项报价折扣必须一致。”

(六)将原公告附件2第一项询价报价函中的“报价为_____元”变更为“报价为 折,合同总价为 (填写165000×折扣率) 元”

(七)将2025年5月13日发布的第一次变更公告作废,链接:http://www.****.cn/xjwz/zwgk/gggs/ztcggg/202505/t****0513_****951.htm

三、变更后的公告内容详见附件,该采购项目以此份为准。

四、凡对本次变更公告部分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121

****

2025年 5月15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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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信息变更
福清市公安局关于常规技术耗材项目采购公告部分内容变更(第二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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