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全市2024年****
年检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4〕1号)等规定要求,****保障部门开展了2024年****年度检查工作。
****学校共63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县****学校有限公司、**市**区****学校有限公司、**市**区****学校有限公司3所****学校不纳入年检范围)。经自查自评、审查材料、实地查看,确认开****学校等57****学校****学校,**市****学校等6****学校****学校。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可继续依法办学。****学校自通知之日起限期整改两个月,整改期间停止一切办学行为,整改结束后向审批管理单位递交整改报告,经验收合格后可继续办学。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学校将依法终止办学。
未经依法审批,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的,****保障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障局举报或反映。
地 址:**市**街1号院南楼311室
电子邮箱:****@163.com
联 系 人:付元元 张威
联系电话:0371—****6915
附件:2024年度开****学校年检结果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