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服务要求 (一)工作时间:根据各岗位在岗时间为准,****公司上下班时间要求为准。 (二)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以及甲方实际管理规定中的内容,参照相关服务制度并结合甲方服务项目的实际特点制定有效的人员管理、相关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置预案报甲方各业务部门备案并张贴上墙。 (三)乙方须每年提前一个月提供外包人员培训年度计划至甲方审核,且每月必须开展不少于一次全方位的人员专业业务知识及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对派驻到甲方的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工作技能、服务礼仪及体能训练等各项培训并建立档案,各项培训需有依据,包括培训记录图片及考核记录等。甲方将安排相关人员参与乙方举办的各项培训及训练。 (四)岗位数量由乙方自行测评,但为保证服务质量,各业务口每日最低在岗人数要求如下: 1.物业保洁人员数量应不低于35人(其中出勤楼不低于12人,综合楼、收发室、洗衣房、****园区不低于23人),****基地除酒店外的综合楼、出勤楼、洗衣房、****园区等范围保洁及服务员业务需要。 2.食堂工****超市)数量应不低于8人,****基地****超市等工作正常开展。 3.酒店特殊岗位(统计专员、营销专员、营销助理)人员工作日在岗人数不低于5人,非工作日在岗人数0人。其余酒店岗位人员数量应不低于28人(其中前台不低于5人,维修不低于 2 人,客房不低于10人,餐厅不低于11****超市)),以****酒店业务需要。 4.若因甲方原因需增加最低保障人数,需与供应商沟通,并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五)乙方派驻到甲方的外包人员如发生缺编,须在立刻补齐,不得出现缺编情况。如当日在岗人数低于每日在岗最低人数要求,甲方将根据当月实际天数扣除外包服务费,考勤扣费计算公式为:岗位工资/当月实际天数*实际缺勤天数*缺岗人数。如统计专员、营销专员、营销助理三个岗位出现缺勤,甲方将根据当月实际天数扣除外包服务费,考勤扣费计算公式为:岗位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缺勤天数*缺岗人数。 (六)乙方派驻到甲方的外包人员月度请休与离职率不得超总人数10%,春节期间不得超总人数15%。请休假时需手续齐备,请休假与离职人员必须有顶岗人员且总人数不得低于每日在岗最低人数要求,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单方面调换驻场人员。 (七)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前7个自然日以函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通知乙方增加人员数量,乙方应及时安排,满足甲方的需要。如超过规定时间(7个自然日)未安排足够的人员上岗,或出现缺岗或缺勤情况,除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外,按150元/人/天的标准进行缺岗或缺勤处罚,并在当月的付款申请中进行扣除。 (八)乙方派驻到甲方的外包人员需严格遵照甲方的所有管理制度履行职责,如出现违反制度情况,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考核。 (九)乙方向甲方派驻的外包人****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外地人员须按照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办理相关证件。 (十)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派驻外包人员符合合同中规定要求。规定的在岗时间内不得出现空岗、脱岗现象。乙方派驻到甲方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各项目工作标准履行职责,并完成相关工作。 (十一)甲方每月定期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甲方以书面方式通报乙方确认。对双方确认的违规事项,甲方根据合同进行考核,按照合同考核表考核标准要求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重大工作失误每次扣除3000-5000元服务费,处罚费用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外包服务费中扣除。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及岗位职责,或所提供服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外包人员,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考核,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要求乙方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换等相应处理,相应的考核金额将在乙方当月的服务费中扣减。 (二)业主方投诉乙方服务不到位或由于乙方、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额10%的服务费用,情节较重甲方有权扣除20%的服务费用,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权负责。 (三)乙方派至甲方的工作人员如出现罢工、围工、静坐、示威等严重影响甲方经营及声誉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甲方下辖各服务项目应于乙方外包人员上岗前与乙方就项目现场情况进行交接,并就本项目业务外包工作重点难点进行交底。 (五)在本合同期内乙方违规不得超过2次/月(以约谈整改次数计算),如乙方违规次数累计2个月超过2次/月,甲方有权单方无责终止合同;如乙方连续3个月考核成绩80分(不含)以下或单月成绩60分(不含)以下,甲方除扣罚相关费用外,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在次月20日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乙方如未能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每逾期发放一日,扣除当月服务费总额的万分之三。如因乙方未按时支付工资造成员工缺岗等,将扣除当月缺岗岗位费用。 (七)乙方负责外包人员的调配、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乙方派驻到甲方各服****政府**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和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证明到甲方各服务项目进行服务工作。如人员出现变动,乙方须及时报甲方相关部门备案。 (八)乙方对外包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而由于乙方不作为给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九)乙方应负责外包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外包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十)乙方保证所派特殊岗位的外包人员必须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如出现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人员,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换。 (十一)乙方外包人员非因公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依照与外包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或约定自行处理。 (十二)乙方应与外包人员签署劳动合同,负责处理与外包人员的劳动争议,承担《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乙方派驻到甲方的外包人员在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突发疾病造成本人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负责根据与外包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或约定自行处理。外包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乙方支付所有费用和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乙方在进入甲方项目前的一周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工作计划及培训计划。乙方员工需及时进行安全信息通报,安全信息具体包括: (十四)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食品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建筑及装 饰装修工程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严重不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医疗卫生等不安全事件、消防类严重不安全事件、食品卫生类严重不安全事件、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类严重不安全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严重不安全事件。 (十五)其他不安全事件:消防不安全事件、食品卫生不安全事件、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不安全事件、道路交通不安全事件、劳保及防护不安全 事件、设备设施不安全事件、治安事件(如打架斗殴、盗窃、闹事、上访、公众聚集等)、员工人身伤害事件等。安全运营情况及数据等。 (十六)通报程序及时效:发生安全事故、严重不安全事件、其他不安全事件,事发部门须在5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微信)将事件发生时间、情况简****酒店值班经理。 三、甲、乙双方承担下列费用 (一)乙方负责承担委派至甲方员工的工资、过节费、加班费、保险、福利费、制服、年终奖、员工吃饭、住宿等劳动法律规定的相关费用,以及体检(关键性体检项目合格)、健康证办理所需费用。 (二)乙方承担国家法定节假日而增加的员工的各种费用。 (三)乙方员工如果在甲方食堂就餐,餐费由乙方员工自行承担,收费标准根据甲方食堂为准。 (四)住宿根据业主方的管理要求而定,如业主方取消提供宿舍,则住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应为外包人员配备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制服,甲方享有服装的颜色、款式的选定权(制服样式须征求业主方意见后方可制作),乙方应于进场一个月内完成服装发放。 (六)甲方承担客房服务员岗位的超房提成费用,在完成保底房量清洁的基础上,酒店超出部分按 10 元/间的标准给客房服务员计算提成,物业超出部分按5元/间的标准给客房服务员计算提成,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与员工工资一并发放。(注:酒店客房服务员保底房量为15间/人/天,物业客房服务员保底房量为21间/人/天)。 四、结算方式 (一)服务费采用月度支付的方式,甲方支****银行转账,每月10日前甲方提过每月考评结果(如存在考核项,考核费用由甲方在当月费用中扣除),并双方签字确认。双方核实上月实际服务费金额,由乙方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服务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开外包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身之问题造成甲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