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庙街道沿湖村庄整治提升工程(柳树棵、大赵村)
招标方式:竞价-平均值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2日
开评标日期:2025年05月15日
****庙街道沿湖村庄整治提升工程(柳树棵、大赵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660号绿地赢海国际大厦D座2416
投标报价:壹拾柒万伍仟捌佰玖拾壹元肆角陆分(¥175891.46元);
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182****719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三中路建材大市场长虹街一栋四楼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138****0526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盖章扫描件)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