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公司财务共享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5-05-16 12: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19 12:00
本晋****公司财务共享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财务共享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财务共享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1 | **** | ****400元 |
| 2 | 金蝶****公司 | ****000元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刘平 | PMP****405 |
| 2 | 金蝶****公司 | 曾令波 | PMP****600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 |
| 2 | 金蝶****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公司、****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章3.3投标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具备**范围内有签订财务共享(财务共、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报表管理中的任意一项)的项目合同。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不能完全证明业绩内容的可附技术协议等佐证材料)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局”)查询结果】(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对应的业绩,也未提供能体现人员业绩的佐证材料,不符合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公司、****公司的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国资数智采购系统》、《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电话:0351-****653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电商街3号晨雨大厦6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0****73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柳巷街道**寺街86号综合办公楼
联 系 人:刘先生、苏先生
电 话:151****5978、139****3190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刘晓峰(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