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龙海经济开发区健康食品转型升级示范产业园区冠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景园路、鳌园路、兴丰路一期、园泰路一期道路工程)

审批
福建-漳州-龙海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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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政府

发布日期:2025-05-16 09:16

生成日期:2025-05-08

发文字号:龙政综〔2025〕85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征收****经济开发区健康食品****园区冠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景园路、鳌园路、兴丰路、园泰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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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经济开发区健康食品****园区冠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景园路、鳌园路、兴丰路、园泰路道路工程)
龙政综〔2025〕85号




为实施**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发区健康食品****园区冠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景园路、鳌园路、兴丰路(一期)、园泰路(一期)道路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1.5549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地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42025XS****589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材料,拟征收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区**镇井园村、楼埭村、金鳌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22日),由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组织签订协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附件:****开发区健康食品****园区冠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景园路、鳌园路、兴丰路(一期)、园泰路(一期)道路工程规划选址红线图

****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开发区健康食品****园区

冠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景园路、鳌园路、

兴丰路(一期)、园泰路(一期)

道路工程规划选址红线图

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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