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县2024年水毁灾后重建项目(东凤至团林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通化-辉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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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辉**2024年水毁灾后重建项目(东凤至团林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5-16

经审查,2025年5月16日,我局拟对辉**2024年水毁灾后重建项目(东凤至团林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1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228(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099

通讯地址:辉****镇兴工路53号

邮 编:135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辉**2024年水毁灾后重建项目(东凤至团林段)

建设地点

吉****开发区、东凤街道及团林镇境内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勘文保****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建****经济开发区、东凤街道及团林镇境内。建设内容主要由排水河(沟)道工程、临时排涝站、排水涵洞(闸)工程组成。****水库下游水毁排水沟道0.570km,修复重建团林镇水毁排水河道5.499km(其中**暗涵排水段长度为0.790km,清淤疏浚结合阶梯式石笼网箱护砌长度为3.897km,雷诺护垫护岸长度为0.512km,支沟汇入口护砌长度为0.300km);****排涝站2处;建设排水建筑物13座,其中排水涵洞9座(8座为拆除重建,1座为**)、排水涵闸2座(1座为拆除重建,1座为**);检修井2座(均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范围;严禁施工废水及施工固废排入河流;施工前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并对剥离表土采取苫盖、拦挡等措施,妥善保存,施工后及时进行表土回覆,减小植被损失,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2、废水: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运还田,不排放。

3、废气:堆放的施工土料要用遮盖物盖住,避免风吹起尘;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起到抑尘效果;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选用清洁燃料;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严禁晚上进行可能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的施工活动;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有效降低昼间噪声影响,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充分利用工程表土、护岸挖方,减缓工程费用投资及外运产生的二次污染,剥离表土全部用于临时占地恢复和两岸绿化,挖填土全部回填施工区基础回填和路肩低洼处平整用土,不外运处理。****开发区、东凤街道及团林镇各项目区行政村商议决定,由周边****农场、种植大户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分类存放,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减少物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在施工过程中,废弃物料做到及时清运,施工完毕后清理好作业现场,避免因降雨冲刷造成污染。

( 初审:毕晓琪 复审:李东华 终审:王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