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浙江业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钢材、8万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台州-玉环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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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687619H/2025-1414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5-16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环评受理公示 文件编号:

关于拟对****年加工15万吨钢材、8万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05-16 09:26

发布时间:2025-05-16 09:26

关于拟对****年加工15万吨钢材、8万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5]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加工15万吨钢材、8万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年加工15万吨钢材、8万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尤世根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性质



投 资

800万元

建设地点

******农场

用 地

15251.56㎡(建筑面积)

项目概况

由于市场对产品质量要求提高,企业原审批设备已无法满足产品高质量生产要求,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影响力,在做好产品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占领更多市场,鉴于此,****拟对厂区进行整体提升改造,****信息化局提出“年加工15万吨钢材、年生产8万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申请,****信息化局为规范环境管理,经研究同意备案,并于2025年4月16日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为****。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本项目位于******农场。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厂界四周情况如下:

西北侧:紧邻金丰路,隔路****机械厂、****公司

东北侧:紧邻园区道路,隔路为工业企业;

东侧:紧邻经五路,隔路为工业企业;

西南侧:紧邻**塘路,隔路为空地。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侧的安怡小区(110m)。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2、废气:酸洗酸雾、抛丸粉尘、冷镦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3、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边角料、抛丸集尘、废钢丸、废切削液、湿式加工边角料、废布袋、一般废包装废料、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油包装桶、槽渣、废槽液、废酸、废冷镦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类、废水处理污泥、废碳分子筛、废劳保用品、废水处理废油脂以及生活垃圾。

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水:厂区内做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工作,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后分别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相应标准限值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玉****公司统一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即准地表水IV类标准)后排放。

2、废气:对酸洗槽槽边抽气,同时对整个磷化线进行整体集气,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进行废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冷敦油烟:对冷镦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冷镦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企业须在厂内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边角料、抛丸集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废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企业应尽量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另外,车间内做好相应的隔音降噪工作,生产期间门窗关闭,夜间不生产。

5、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一、公告时间:( 2025年5月16日 ~ 2025年5月23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99 传真:****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5年5月1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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