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纪念馆二楼糖水铺引入经营**商项目(比选编号:****),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
2.1本项目比选范围为比选人提供场地(面积约140㎡,实际使用区域以比选人确认为准),引入1家**商****园区手作糖水铺业务。比选人负责根据施工图和效果图的标准给门店硬装、软装及氛围布置,****园区管理及监督、考核**商合规经营并提供收款系统,营业收入统一汇入征集人账号,以便后期查询相关营业收入;**商负****园区的门店装修设计图、施工图及除装修外的所有建店开支及负责具体的经营,包含但不限于投入经营所需设备、宣传推广及现场运营管理人员等工作。**双方在经营过程中按月结算,根据约定进行收益分成。具体详见第五章比选内容及要求。
2.2 **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 3 年,无**市场培育期。
3.**商最低标准要求
3.1**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信誉要求:
3.2.1近 3 年(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国境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承诺函)
3.2.2**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前,**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标书代写
3.2.3**商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前,**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并打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项下信息,**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标书代写
3.3**商有正在经营的糖水铺(店面形式),且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半年内有三个月的月销售业绩大于20万元。(至少店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3.4**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5**商承诺购买综合责任险(包含意外伤害、场地和公众责任等)。(提供承诺函)
3.6本比选项目对**商的最低标准审查采用 后审 方式。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8其他要求:
3.8.1由**商作为经营主体并负责办理经营相关手续,营收统一使用比选人的收款账户,每月3日前对账,7日前结算打款。
3.8.2本项目**商应按**商获得项目经营所得收入分成比例报价,收入分成比例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则否决响应文件。收入分成比例按月营业额的不同档次规定如下:
| 0-10万元 |
10(含)-15万元 |
15(含)-20万元 |
20(含)-30万元 |
大于30万元(含) |
|
| **商分成比例 |
≤90% |
≤85% |
≤82% |
≤80% |
≤75% |
说明:糖水铺主要提供各种糖水和小吃,这些糖水通常由糖、水和其他材料(如果冻、豆腐花等)熬煮而成,口感清爽、甜度适中。糖水铺的菜单通常包括传统的糖水如红豆沙、绿豆沙、芝麻糊、花生汤、麦芽糖水、抹茶红豆、双皮奶、姜撞奶、芝麻糊、椰汁西米露、杨枝甘露等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最低标准要求的潜在**商,请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到****(地址:**市**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中心2号楼4楼招标代理部)购买,逾期不予受理。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了比选文件的**商自行实地踏勘。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时30分00秒 (**时间),地点为****(地址:**市**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中心2号楼4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温馨提示:****中心不允许外部车辆进入,请各**商自行安排,预留办理时间以免迟到】
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有两家及以上潜在**商递交响应文件,将按第三章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经评审,仅有一家**商符合最低标准要求,评审委员会按“符合最低标准即成交”原则确定该**商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若经评审没有**商符合最低标准要求,本次比选失败。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仅有一家潜在**商递交响应文件,经比选人审查后,确认响应文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比选人按“符合最低标准即成交”原则确定该**商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标书代写
7.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城投优采在线(https://fuzhouctyc.com/)、四海易链电子竞价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上发布,请**商及时关注。
9.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 **省**市**区下渡街道**南路136号
电话:0591-****1697
联系人:林工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中心2号楼4楼
电话:0591-****8812
联系人:王工、阳工
比选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分行
开户名称:****
帐 号:811********00460305
(**商需在比选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比选保证金”,如因**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比选编号【比选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比选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