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单位:**** | 未开始 |
| 2025-05-16 1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05-23 18:00:00 | |
| 2025-06-07 18:00:01 |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06-12 18:00:00 | |
| 2025-06-12 18:00:01 |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06-28 15:00:00 | |
| 2025-06-28 15:00:00 | 阶段:未开始 | |
| 6 | ||
| 否 | 标书费金额(元):||
| 是 | 投保金金额(元):80000 | |
**绿色建材瓷砖胶、干混砂浆外加剂
招标信息公示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开展瓷砖胶、干混砂浆外加剂招标采购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瓷砖胶、干混砂浆外加剂招标;
二、招标人:******公司
三、招标内容、数量及质量指标:
1.标的内容:
| 瓷砖胶外加剂 |
干混砂浆外加剂 |
||||
| 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 纤维素醚 |
120 |
干混普通砂浆复配添加剂 |
100 |
||
| 可再分散乳胶粉 |
400 |
干混普通防水砂浆复配添加剂 |
30 |
||
| 甲酸钙 |
200 |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复配添加剂 |
30 |
||
2.质量指标:使用纤维素醚、乳胶粉、甲酸钙生产出的瓷砖胶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JC/T547-2017《陶瓷砖胶粘剂》执行标准。使用复配添加剂生产出的干混砂浆、普通防水砂浆等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GB/T25181-2019《预拌砂浆》执行标准。使用复配添加剂生产出的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JC/T984-2011《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执行标准。且同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 项目 |
指标 |
| 外观 |
白色或浅黄色粉末、无结块 |
| 水份(%) |
≤5.0 |
| 灰分(%) |
≤5.0 |
| 筛余物(180μm标准筛)/% |
≤5.0 |
| PH值 |
5.0-8.5 |
| 粘度(20℃)/mpa.s |
100000(±20%) |
| 掺加纤维素醚后各品种瓷砖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 |
|
| 可再分散乳胶粉质量指标 |
|
| 项目 |
指标 |
| 外观 |
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无结块 |
| 灰分(%) |
≤13.0 |
| 不挥发物含量(%) |
≥98 |
| 堆积密度 (g/L) |
300-600 |
| PH值 |
5.0-9.0 |
| 掺加可再分散乳胶粉后各品种瓷砖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 |
|
| 项目 |
指标 |
| 外观 |
白色结晶或粉状 |
| 甲酸钙含量(%) |
≥98.0 |
| 钙含量(%) |
≥30.2 |
| PH值 |
6~8 |
| 水不溶物(w/%) |
≤1.0 |
| 掺加甲酸钙后各品种瓷砖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 |
|
| 干混普通砂浆复配添加剂质量指标 |
|
| 项目 |
指标 |
| 外观 |
无结块 |
| 新拌砂浆保水率(%) |
≥90 |
| 新拌砂浆密度(kg/m3) |
1750-1850 |
| 新拌砂浆2h稠度损失率(%) |
≤30 |
| 掺加复配添加剂后普通干混砂浆不得出现泌水、离析等现象,各项性能指标必须全部符合GB/T25181-2019《预拌砂浆》标准。 |
|
| 干混普通防水砂浆复配添加剂质量验收指标 |
|
| 项目 |
指标 |
| 外观 |
无结块 |
| 新拌砂浆保水率(%) |
≥90 |
| 新拌砂浆2h稠度损失率(%) |
≤30 |
| 新拌砂浆密度(kg/m3) |
1750-1850 |
| 新拌砂浆添加剂掺量5‰时,28天抗渗压力/MPa |
≥0.6 |
| 掺加复配添加剂后普通防水砂浆各项性能指标必须全部符合GB/T25181-2019《预拌砂浆》标准。 |
|
|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复配添加剂质量验收指标 |
|
| 项目 |
指标 |
| 外观 |
无结块 |
| 新拌砂浆抗渗压力/MPa |
7d≥0.8;28d≥1.5 |
| 新拌砂浆抗压强度/MPa |
≥18.0 |
| 新拌砂浆抗折强度/MPa |
≥6.0 |
| 新拌砂浆粘结强度/MPa |
7d≥0.8;28d≥1.0 |
| 新拌砂浆吸水率/% |
≤6.0 |
| 掺加复配添加剂后聚合物防水砂浆各项性能指标必须全部符合JC/T984-2011《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标准。 |
|
四、合同周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五、交货地点:******公司内指定地点。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生产研发型企业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企业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提供纤维素醚、可再分散乳胶粉、甲酸钙等相关生产厂家的购销合同(包销协议)。
3.具有稳定连续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公司使用产品的技术服务要求,****实验室,有能力服务供应的产品(定期产品交流、配套的服务、市场方向的调研及产品使用售后技术服务)。
4.投标人须提供样品给招标人做前期的产品性能指标试验,根据投标人现有原材料状况,提前配合开展产品性能试验及生产配比制定,做不到或不满足调整指标要求的投标视为无效。
5.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和扣除投标保证金。
7.未被******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8.****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信息内容在阳光智慧采购平台及海螺水泥官网进行公告。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5年5月23日18:0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凡符合第六条约定条件者可在2025年5月16日18:00至2025年5月23日18:00期间(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九、报价原则
1.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费用、市场价格变动等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含税一票到厂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以各标段除税价进行对比,选定拟中标渠道。中标价格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合同价格,签订合同后,原则上合同有效期限内价格不再调整。
2.合同期内,****机关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以既定不含税价格按照新税率办理发票结算。
十、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公司
公司地址:**省**市站街镇
收款单位:******公司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5205 0153 3600 0000 1641
联 系 人: 史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5092 187****4283
十一、招标监督部门联系人
若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供应部投诉电话,联系方式:0553-****265,联系人: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