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砂石料及时供应,有效杜绝乱采乱挖砂石**,根据《**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局、****水利局关于印发《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砂石料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重,时间紧,确保灾后重建地材需求保障,****政府研究批准和同意,现对**县扎嘎曲、彭吉藏布河道疏浚所产生砂石料协议出让事宜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县**路1号
二、受让人
1.彭吉藏布河道疏浚所产生砂石料
名称:**县珠穆朗玛城市****公司
场所:**县协格尔镇珠峰南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23MA6T1F8U7Q
2.扎嘎曲河道疏浚所产生砂石料
名称:**县顶峰****公司
场所:**县扎西宗乡巴松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23MAE080R91C
三、出让砂石料基本情况
名称:**县扎嘎曲、彭吉藏布河道疏浚所产生砂石料
出让规模:扎嘎曲河道疏浚所产生砂石料7.18万立方米,彭吉藏布河道疏浚所产生砂石料4.63万立方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其他
理由:按****政府关于****“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指示精神,为保障****“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砂石料及时供应,有效杜绝乱采乱挖砂石**,根据《**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局、****水利局关于印发《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砂石料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府研究批准和同意,拟对**县扎嘎曲、彭吉藏布河道疏浚所产生砂石料协议出让。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30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反映。
六、其他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