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心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2.2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为70万元(含税)。
2.3招标内容:采购一套备份系统(含集成及备份实施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2.4建设期: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软硬件产品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生效后7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集成实施工作。
2.5交货地点:**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2)本次****制造厂商或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制造厂商投标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4)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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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五江路20号烟草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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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岸区开发路31号科尔大厦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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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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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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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2725 | 联系电话: | 023-****3035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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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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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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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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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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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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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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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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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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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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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0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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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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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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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9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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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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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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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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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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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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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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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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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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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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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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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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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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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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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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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3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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