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莽山国有林业管理局莽山浪畔湖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修复工程(道路改造)(包1)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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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山浪畔湖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修复工程(道路改造)(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5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1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莽山浪畔湖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修复工程(道路改造)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莽山浪畔湖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修复工程(道路改造)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郑民
6、联系电话:139****699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219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5月20日,完成日期:2025年08月18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莽山相思坑白公坳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执行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5-1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5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莽山相思坑白公坳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法定代表人:胡飞月
委托代理人:郑民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9****6996 电 话:0735-****339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省**市**县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岩泉支行
帐 号:819********200000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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