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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0MA118FXL6N | 建设单位法人:杨家怀 |
| 刘文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八角台街道李坊村 |
|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县 八角台街道李坊村 |
| 经度:122.448889 纬度: 41.440556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1 |
| 鞍行审批复环〔2022〕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00MA118FXL6N001V |
| 2024-07-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795 |
| 304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0MA118FXL6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欧拉****公司 |
| ****0902MA7E0D681E | 验收监测单位:**仁洽****公司,****公司 |
| ****0114MA0XU4YT54,****0700MA7F99P497 | 竣工时间:2024-06-28 |
| 2024-07-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07 |
| 2025-04-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4314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本项目处理量(进炉垃圾量)300t/d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变更后处理量为360t/d,较环评设计处理量300t/d提高20%,现有焚烧炉可以满足生产需求。 |
| 运行调试期间,本项目焚烧的部分生活垃圾为已填埋的历史垃圾,其热值过低,使得入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无法稳定在5000kJ/kg以上,严重影响焚烧炉体稳定性。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2019年修改单中对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的相关要求:“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为确保焚烧炉炉体稳定性及正常负荷运转,同时解决区域部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难题,****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处理厂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组份中包括的废旧纺织品、废木制品、废纸、废复合包装物、植物残渣、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参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废旧纺织品、废木制品、废纸、废复合包装物、植物残渣、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掺烧后实际入炉垃圾的种类没有变化但各种类占比发生变化(高热值垃圾比例增大)。****处理厂污泥为每日掺烧,来自******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生活污水的处理及综合利用,其产生的污泥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检测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采用垃圾专用车辆进行运输、进厂、入坑,其入厂污泥水分不得大于55%,与综合含水率不大于45%的生活垃圾混合后,整体进炉燃料垃圾的含水率不超过46%,符合焚烧炉入炉燃料含水率不高于50%的技术要求;废旧纺织品、废木制品、废纸、废复合包装物、植物残渣、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均为环评中生活垃圾组分,企业设定在冬季(11月~3月)掺烧。上述掺烧物其理化性质与本项目生活垃圾及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相近,掺烧的污泥热值约5600kJ/kg,掺烧的其他一般固废热值约7000kJ/kg,掺烧后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10]142号)中关于“入炉垃圾低位热值不宜低于5000kJ/kg”的要求。此变动为燃料(原材料)组份相对比例发生变化,但没有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本项目高浓度废水不外排,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没有增加;外排****处理站及清净下水,其中不含有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达标区,根据实际监测结果核算: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均未增加。因此,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变更后,掺烧一般固废的同时增加生活垃圾焚烧量15t/d,即变更后生活垃圾(新收集垃圾+历史垃圾)焚烧量为315t/d,掺****处理厂污泥15t/d,其他掺烧的一般固体废物(废旧纺织品、废木制品、废纸、废复合包装物、植物残渣、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30t/d,总计360t/d。此变动为处置能力最多增大20%。本项目高浓度废水不外排,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没有增加;低浓度废水进****处理站处理后和清洁下水一同外排至市政管网。根据实际监测结果核算:其它废水污染物也没增加。同时,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根据实际监测结果核算:污染物排放量没有增加。因此,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最终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动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界定报告》论证及专家评审,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处理站中膜深度处理系统采用“NF(纳滤)+DTRO(反渗透)”工艺; 2.环评中采用飞灰、水、水泥、螯合剂按比例混合的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建设中未采用纳滤膜工艺而是直接采用DTRO(反渗透)工艺 2.实际采用飞灰、水、螯合剂相应比例混合的方式,不再加入水泥。 |
| 1.反渗透膜是更为精细的水处理技术,变更后不影响渗滤液处理效果,由水质检测报告可知取消纳滤工艺后水质仍可以满足至冷却塔补充水要求,且未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现采用了更加经济、安全环保(减量化)的方式,同时定期对飞灰固化物进行浸出物毒性鉴定检验,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标准要求后,****填埋场填埋。此变化没有导致因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而加重不利环境影响,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焚烧烟气处理系统:(1)烟气采用“SNCR+旋转喷雾半干法+熟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2)烟气净化后由1根烟囱排出,烟囱高度为80m,内径1.6m。2.恶臭气体控制:垃圾储坑、卸料大厅产生的臭气:正常工况下,采用负压密闭,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事故或检修工况,抽至除臭系统活性炭(吸附),除臭后通过25m烟囱排放。3.除尘系统:熟石灰仓、水泥仓、活性炭仓、飞灰仓仓顶分别各安装1个布袋除尘器,经厂房天窗排放。4.污水处理站:(1)生活污水等低浓度废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至市政管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24 m3/d ,采用“缺氧好氧A/O+MBR工业生物接触氧化”的工艺流程。(2)渗滤液等高浓度生产废水收集后送至****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至冷却塔补充水、浓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用水,污泥脱水后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置。****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00m3/d,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 硝化+ 外置超滤)+ NF(纳滤)+DTRO(反渗透)”工艺。5.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设置地下式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量 V=80m3)1 座。初期雨水由带有切换阀的雨水管道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15分钟后雨水可切换排入厂区雨水管。初期雨水收集范围为垃圾运输通道区域,收集面积为2166m2 。池内设置初期雨水提升泵2台,1用1备,初期雨水经过****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6.事故池:事故水池 500 m3。7.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容积为200m3。8.危险废物贮存点:本项目设置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长3m,宽8m。9.灰渣处理:本项目的飞灰先在厂内固化,经检验合格后,****填埋场填埋;炉渣综合利用。10.监测系统:烟囱上安装在线烟气监测仪,能对 CO、SO2、NOx 、烟尘、HCl、温度及流速实施实时监测。1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消声器、隔声罩、隔声房等。12.绿化率:全厂绿化率20%。 | 实际建设情况:1.焚烧烟气处理系统:(1)烟气采用“SNCR+旋转喷雾半干法+熟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2)烟气净化后由1根烟囱排出,烟囱高度为80m,内径1.6m。2.恶臭气体控制:垃圾储坑、卸料大厅产生的臭气:正常工况下,采用负压密闭,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事故或检修工况,抽至除臭系统活性炭(吸附),除臭后通过25m烟囱排放。掺烧的污泥及一般固体废物由供应方采用封闭式垃圾专用车辆进行运输、进厂,直接卸料至垃圾储坑内进行焚烧,不在厂内进行贮存。3.除尘系统:熟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仓顶分别各安装1个布袋除尘器,经厂房天窗排放。4.污水处理站:(1)生活污水等低浓度废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至市政管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24 m3/d ,采用“缺氧好氧A/O+MBR工业生物接触氧化”的工艺流程。(2)渗滤液等高浓度生产废水收集后送至****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至冷却塔补充水、浓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用水,污泥脱水后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置。****处理站规模为100m3/d,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 硝化+ 外置超滤)+DTRO(反渗透)”工艺。5.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设置地下式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量 V=80m3)1 座。初期雨水由带有切换阀的雨水管道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15分钟后雨水可切换排入厂区雨水管。初期雨水收集范围为垃圾运输通道区域,收集面积为2166m2 。池内设置初期雨水提升泵2台,1用1备,初期雨水经过****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6.事故池:事故水池 500 m3。7.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容积为200m3。8.危险废物贮存点:本项目设置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长3m,宽8m。9.灰渣处理:本项目的飞灰先在厂内固化,经检验合格后,送****填埋场填埋;炉渣综合利用。10.监测系统:烟囱上安装在线烟气监测仪,能对 CO、SO2、NOx 、烟尘、HCl、温度及流速实施实时监测。1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消声器、隔声罩、隔声房等。12.绿化率:全厂绿化率20%。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计划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提供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改为地下水井取水,且已获得取水许可证。 |
| 由于企业周边没有建设市政供水管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3996 | 0 | 0 | 0 | 1.4 | 1.4 | |
| 0 | 0.154 | 4.32 | 0 | 0 | 0.154 | 0.154 | |
| 0 | 0.022 | 0.43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91.9 | 92.8 | 0 | 0 | 91.9 | 91.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高浓度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 | 循环使用,不排放 | 本项目建有200m3渗滤液收集池一座和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站一座,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硝化+外置超滤)+DTRO(反渗透)”处理工艺。高浓度废水(垃圾渗滤液和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至冷却塔补充水,浓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用水,污泥脱水后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置。厂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量80m3)1座,初期雨水由带有切换阀的雨水管道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经过****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15分钟后雨水可切换排入厂区雨水管。 | 循环使用,不排放 | |
| 2 | 低浓度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化验室排水 |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本项目建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24 m3/d,采用“缺氧好氧A/O + MBR工业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低浓度废水(生活污水和化验室排水****处理站处理后和清洁下水一同外排至市政管网。 | (1)监测点位 在厂区污水总排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W1),共1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pH值、CODcr、BOD5、总磷、SS、动植物油和NH3-N,共7项。 (3)监测频率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 1 | 垃圾焚烧废气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其修改单 | 本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旋转喷雾半干法+熟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由一根8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1)监测点位 在焚烧炉排气筒预留采样口设1个监测点位(G1),共1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颗粒物、SO2、NOx、HCL、CO、二噁英类;汞、镉、铊、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共17项。并测定风量、烟气温度等参数。 (3)监测频率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 2 | 垃圾储坑、垃圾卸料、****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 —— | 本项目垃圾储坑采用密闭结构,处于负压状态,在坑内设置排风系统,将坑内恶臭气体送入焚烧炉焚烧,并定期清理在贮坑中的陈垃圾。事故或检修工况下,垃圾储坑设置旁通管,恶臭气体通过旁通管进入活性碳除臭设备,除臭后的废气由一根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吸风排至垃圾储坑负压区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事故或检修工况下,抽风送至垃圾贮坑,与垃圾储坑恶臭气体一起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各工序正常运行,不在事故或检修工况下,不具备监测条件 | |
| 3 | 无组织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本项目采用封闭式自卸垃圾运输车。垃圾储坑前设置垃圾廊道,垃圾车进入廊道后,廊道门关闭,减少空气流通。垃圾上料口采用全封闭处理措施,同时垃圾卸料平台每个卸料口设置双道联动门,防止垃圾卸车时两道门同时开启导致恶臭气体外溢。本项目在飞灰仓、石灰仓和活性炭仓顶部分别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 (1)监测布点 在厂界上风向10m范围内设置1个监控点(G2),下风向10m范围内设置3个监控点(G3、G4、G5),共4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共4项。并测定气温、气压、风向、风速、湿度等气象参数。 (3)监测频率 颗粒物、氨、硫化氢:连续监测2天,每天取样3次; 臭气浓度:连续监测2天,每天取样4次。 | |
| 4 | 火炬 | —— | 本项目设一套火炬沼气燃烧处理装置,****处理站产生的沼气经收集,通过管道输送至火炬燃烧处置。 | 验收监测期间沼气浓度不高,火炬未点燃。 |
| 1 | 机力通风冷却塔、汽轮机、发电机、水泵、引送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是选择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了消声器、减振基础,风机采用软连接,主要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运输车辆减速慢行。 | (1)监测位置 在厂界四周各设1个监测点位(即东、南、西、北/N1、N2、N3、N4),共4个监测点位。 (2)监测频率 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项目 连续监测2天,昼间、夜间监测各1次。 |
| 1 | 针对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垃圾储坑、事故收集池、污水处理站等区域采取了科学合理的防渗、防污工程措施,罐区和废物暂存场所的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采取防雨措施,正常工况条件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本项目渗滤液输送管采用不锈钢316管、事故水输送管采用PE螺纹管,垃圾贮坑、500m3事故池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加玻璃鳞片防渗工艺,渗滤液处理综合车间及渗滤液膜处理间、烟气处理车间、飞灰暂存库、危险废物贮存点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渗工艺,以上设施均采用防渗混凝土施工,进行了重点防渗处理。 |
| 1 | 炉渣进行综合利用。焚烧飞灰经固化后,送拟****填埋场填埋。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布袋、****处理站废膜等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理、处置规定,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及时送指定的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部门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 本项目焚烧产生的炉渣收集后外售给******公司综合利用;石灰仓、活性炭仓更换的废布袋、污泥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化学水处理车间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 本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飞灰、废活性炭、****处理站废膜、烟气净化系统及飞灰仓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处理站废膜、烟气净化系统及飞灰仓废布袋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处置。 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焚烧飞灰属危险废物,编号为HW18(772-002-18)。按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填埋场的独立填埋分区进行填埋处置,且应满足下列条件: a) 二噁英类含量低于 3 μg TEQ/kg; b) 按照 HJ/T 300 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表1规定的限值。 本项目焚烧产生的飞灰在厂内螯合稳定固化,每月对焚烧飞灰固化样品进行浸出物毒性鉴定检验,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标准要求后,固化飞灰由******公司送至****填埋场填埋处理。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固化飞灰调整固化工艺**料的配比,再次进行飞灰固化样品进行浸出物毒性鉴定检验,直到样品合格。 |
| 1 |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建设、生产、储运等全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设置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围堰和事故池,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1)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210321-2024-059-L。(2)本项目在厂区的东南侧设置了30m3柴油储罐和50m3氨水储罐,在柴油储罐周围建设了容量为75m3的围堰,在氨水储罐周围建设了容量为200m3的围堰,均采用防渗混凝土施工,对罐区围堰进行了重点防渗处理。同时,在氨水储罐周边安装氨逃逸检测报警设备。(3)本项目建设了有效容积 8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位于厂区的西侧;建设了500m3的事故池,位于厂区的东侧。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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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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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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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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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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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囱上安装在线烟气监测仪,能对 CO、SO2、NOx 、烟尘、HCl、温度及流速实施实时监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焚烧炉的80m高排气筒已建设规范化安全监测采样平台并设置废气标准化采样孔,排气筒上安装了在线烟气监测仪,能对 CO、SO2、NOX、烟尘、HCl、温度及流速等参数实施实时监测,并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显示在线监测的各项指标数据。在线设备已通过验收,****管理部门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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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