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区域****窑头窑尾水泥粉磨和煤磨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5-05-16 11:02:08
**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采购单位:**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5-05-22 11:00:00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5-05-22 15:00:00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5-05-22 11:00:00标书代写
价格开启时间:2025-05-22 15:00:00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营业执照、在**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登记、提供同类项目服务合同及对应发票1份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窑头窑尾水泥粉磨和煤磨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 | 技术服务 | 1.000 | 批 | 电汇/承兑 | **环保 | 平台报价填写合计总价 |
收货地址: **省**市**县**镇****
┃详情描述
| 报价须知: 1、保证所运营的监控设施在线率达100%。 2、保证所运营的监控设施运转率达100%。 3、保证有效数据传输率达100%。 4、异常情况响应率(即运维巡检率)达100%。 5、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考核(包括通报或罚款)。 6、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中要求。 7、根据**市在线监控现场端综合管理平台要求,对在线监控设备每**少进行一次巡检、校准,每季度进行一次校验,并将巡检、校准、校验的相关数据报送至该平台。 8、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同时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关联企业定义详见附件1 9、其他未注明项祥见询价文件 三、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以每季度(以合同签订后起始日期开始算)为一个周期(3个月),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经甲方确定无环保部门通报整改或罚款后,乙方根据甲方生产运行情况和综合考核结果开具结算单,甲方确认结算单后乙方开具每季度结算金额全额6%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确认无误后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如在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及过错的前提下,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则乙方须给予甲方一个月的宽限期,且乙方在宽限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或降低服务质量,结算方式:电汇/承兑。 2、结算公式:每条生产线实际季度运营费=每条生产线季度运营费*综合考核结果(占比)*每条生产线在线运维系数。(每条生产线季度运营费=询报总价/2/4;每条生产线每月运营费=询报总价/2/12) 3、结算说明:如冬季错峰生产每条生产线连续停窑或停产时间超过3个月时,则支付该条生产线当季15%运营费,即每条生产线在线运维系数为0.15(每条生产线实际季度运营费=每条生产线季度运营费*0.15或者每条生产线实际运营费=每条生产线每月运营费*停窑月数*0.15,停窑月数≥3);其他连续停窑或停产时间未超过3个月的,每条生产线在线运维系数为1;窑头窑尾算作一条生产线;单独的1台煤磨或者水泥粉磨也可算作一条生产线。 特别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提交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报价单或报价单未加盖公章的以平台报价为准,上传报价单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盖章报价单为准,详见询价文件《报价单》。标书代写 |
┃联系人
梁晓雯 / 132****9233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53-****996
监督举报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