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部湾港“十五五”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部湾港“十五五”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公司“十五五”规划,确保规划更贴合北部湾港实际及未来发展需求,现聘请研究机构对北部湾港“十五五”总体发展规划开展编制工作,分析新政策要求及北部湾港发展现状,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制订目标,进一步挖掘北部湾港发展潜力。 2.2招标范围 北部湾港“十五五”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北部湾港“十五五”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编制工作分析新政策要求及北部湾港发展现状,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制订目标,进一步挖掘北部湾港发展潜力; (2)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修订和完善,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3)确保相关规划对北部湾港“十五五”发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提供“十五五”规划咨询服务,完成“十五五”总体发展规划报告; (5)配合完成其他与本服务内容有关工作。 2.3服务地点:****市 2.4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受托人应开展工作,合同生效之次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前形成“十五五”总体发展规划初稿,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十五五”总体发展规划编制。 2.5提交技术成果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完成各项工作。 (2)提供“十五五”总体发展规划报告最终稿一式20份,电子光盘10份。中间过程的阶段性成果文件资料,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事务所审计并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及地方**发展规划咨询项目业绩。(注:业绩应附上相关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应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技术成果的批复意见或审查意见或评审意见或验收证明或委托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行业 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相关行业市场且处于有效期的行政处罚内。 (2)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 www.****.cn ****政府采购网(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5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需具博士学历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副省级(或以上)相关规划或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规划或研究项目工作5年以上。(注:业绩应附上相关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应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技术成果的批复意见或审查意见或评审意见或验收证明或投标人单位个人任职证明材料或委托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2)其他人员:至少 3人,本科或以上学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工作日,**时间,下同)到****市**区金浦路20****中心13楼****1306室购买招标文件;可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771-****400),需按招标公告4.3项要求把相关资料发送至****@163.com邮箱后与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以公司名义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存入以下账户:标书代写 开户名:****; 开户银行:****营业部; 帐 号:450********050705695。 4.3文件领取:现场购买的,购买人凭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委托人的必须提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的,购买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如为委托人的必须提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收件地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163.com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购买人承担),同时把招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购买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6 月 9 日上午9:00时,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标书代写****市**区金浦路20****中心13楼****1312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gxygc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体强路12****中心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771-****96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浦路20****中心13楼****1306室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1-****400 邮 箱:****@163.com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0771-****924。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 5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