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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码头清淤工程招标公告的澄清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编号为“****",项目名称为”****码头清淤工程“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没有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与航道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此澄清!
招标人:****
地址:**省**市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131****7099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楼
联系电话:0595-****1888、199****6539
联系人: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