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藤县濛江镇泗洲村乡村旅游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梧州-藤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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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濛江镇泗洲村乡村旅游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2025-05-09 09:00

梧审批河〔2025〕10号

**泗洲文化****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已收悉。

**濛江镇泗洲村乡村旅游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濛江镇泗洲村,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0.7727,N23.4739。项目建设类型为文体活动类型,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浔江泗洲岛河滩地进行场地平整铺装及绿化景观布置,设置球场1处(长36.5m×宽20.9m×高3m)、休息区1处(长15m×宽14.68m×高3m),地面高程23.93m,建筑采用镂空结构,基础结构为不锈钢结构,上层铺设彩钢瓦用作遮阳。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983.05m2。

经我局委托的**中金****公司****公司对《**濛江镇泗洲村乡村旅游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细见附件)。经研究,并根据技术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要求。《报告》采用水文资料及参数合理可靠,分析较为客观,对项目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分析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是可行、合理的,该《报告》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所采用的防洪标准。项目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结论和建议。

四、你单位须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号)等规定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竣工验收时须通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本项目涉及其他问题应向有关部门申报;工程的性质、地点、规模作较大变动时,应重新办理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批。

附件:关于提交**濛江镇泗洲村乡村旅游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京万咨桂技审(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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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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